本帖最后由 小稠 于 2018-12-14 10:45 编辑
前些天,稠坛律师团接待了一个苦命的男人陆某,据他所说,他已经戴了好久的绿帽,因近期老婆被拘留了,才发现她竟然瞒着他从事卖淫活动。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陆某:我是在夜市做小吃的,我老婆白天在工厂打工。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从事卖淫活动,我一直被蒙在鼓里。之前她被公安抓了我才知道,我要求离婚,她却不同意,我能不能起诉离婚? 律师:可以起诉离婚。但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从事卖淫并不代表夫妻感情破裂。当然,这也是容易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之一。 陆某:什么?!老婆天天给我戴绿帽,这不算感情破裂?还有没有天理? 律师:别激动。让我们分析给你听。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除了婚姻法中明确的重婚、家暴、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外,最高院在相关意见中还列举了视为夫妻感情已破例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5.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6.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7.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 所以,女方从事卖淫活动,虽然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但出于家庭经济目的,且女方会彻底悔改,你也愿意谅解的,也不一定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你坚决不予原谅的,应另当别论。 陆某:什么也别说了,这婚我必须给离掉,我是无法原谅的,我还要先去查查儿子是不是亲生的。 律师:妻子从事卖淫的违法活动,这不但社会道德不允许,也是法律所禁止的,显然违反了夫妻的忠诚义务,是一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律师团提醒:“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这是婚姻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忠实”是夫妻的法定义务,夫妻双方均应自觉履行。需要记住,婚姻并不会一路平坦,只有忠实、互爱,才能白头偕老,共同走完人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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