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82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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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7-10-28 1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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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人家流水小桥 于 2017-10-28 16:04 编辑
宋朝一位清官,造福百姓。
胡则(公元963-1039年),字子正。原名胡哲,后改"哲"为"则",北宋**人。少果敢有才气。宋端洪二年(公元989年)考取进士,为婺州有史以来第一个取得进士功名的文人。他一生做了四十年官,继任太宗、真宗、仁宗三朝,先后知浔州、睦州、温州、福州、杭州、陈州,任尚书户部员外朗、礼部郎中、工部侍郎、兵部侍郎等官职。力仁政,宽刑狱,减赋税,除弊端。明道元年(公元1032年)江淮大旱,饿死者众,胡则上疏求免江南各地身丁钱,诏许永免衢、婺两州身丁钱。两州之民感其德,多立祠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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