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义乌热线编辑 于 2018-8-9 21:06 编辑
“欠钱的是大爷”“老赖”拒执现象逐渐成为社会“顽疾”而事实上他们中的很多人往往不是没有钱而是有钱也不愿意还
但最近义乌一名“老赖”因拒执被判刑了! 涉案人王某与他人因资金周转困难曾经分多次向龚某、骆某借款但后未依约归还,被诉至义乌市法院
2016年11月21日义乌法院经审理判令 王某等人归还龚某、骆某借款本金311.5 万元并支付利息 2017年5月26日王某及义乌某箱包厂与义亭镇人民政府签订《收购协议》补偿款共计715.86万元该款项打入王某名下的银行账号后义乌法院却查明王某将该笔收购款私自转移至他人账户用于归还个人债务、支付员工工资、装修费等却未用于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017年7月14日义乌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王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8月31日,王某投案自首案发后,王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取得其谅解
(网络图)义乌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因其自首且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予以从轻处罚。因此今年7月,义乌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9个月。
人无信不立“老赖门”视国家法律于不顾让判决成了一张“空头支票”就该让“老赖”付出代价! 转载自:爱义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