稠江街道江湾一期高层公寓分配实施方案根据(义政发〔2013〕43号)《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市委办〔2014〕79号)《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实施细则》及(义社区建设〔2014〕3号)《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高层公寓及产业用房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充分征求各村意见,稠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制定江湾一期高层公寓分配方案。江湾一期13幢高层公寓可安置建筑面积150216㎡,共1235套,其中70㎡104套;105㎡592套;140㎡435套;175㎡104套,高层公寓总建筑面积足以满足安置对象高层权益面积的分配。经资格审核,已办理江湾一期高层权益凭证并已交纳相关款项的集聚对象及买受人。(一)根据相关部门所提供的本项目综合建设成本测算,参照周边镇街的定价,综合考虑江湾区块分房的连续性,以“让利于民”为原则。确定江湾一期安置基准价为4000元/㎡,安置指导价为3800元/㎡,优惠价以安置指导价的80%确定为3040元/㎡。首套以安置指导价确定,以权益面积审批户为单位,第二套及以上套数以安置基准价确定。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高层公寓按人均30㎡(建议放入首套房)享受优惠价。除集聚对象外安置对象(含买受人)的高层公寓安置价格以安置基准价确定。(二)预交款项:符合条件的集聚对象和买受人以套为单位预交建房款标准为:70㎡交纳30万/套,105㎡交纳40万/套,140㎡交纳50万/套,175㎡交纳60万/套。集聚对象的建房保证金可抵扣本次的预交建房款。交款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6日止(每日8:30-17:00)。携带资料:请各安置对象凭身份证、银行卡、权益凭证(如已上交就无需携带)等材料,到现场办理交款手续。(三)各安置对象在分房定位后,由稠江街道统一安排第三方进行房屋交付和产权登记等工作,具体以公告为准。(一)本次分配由稠江街道组织实施,市公证处参与,以抽签的方式进行分房定位。(二)时间安排:在完成预交建房款截止后二十天内进行分房定位,时间另行通知并公布。(三)楼层价格:楼层价差为20元/㎡,以每幢楼中间层为基准(偶数中间两层作为基准),每上升一层加20元/平方米,每下降一层减20元/平方米,顶层参照中间层。(四)地下车位:按一套就近配套一个地下车位,地下车位价格负1层105000元/个,负2层95000元/个。(一)104套70㎡户型分配:因该户型需求大于供给,优先满足集聚对象中的老年人申报的唯一一套70㎡户型或按审批高层权益面积不足70㎡的居民户(以权益凭证和置换协议为准)。剩余70㎡户型由集聚对象已选70㎡户型,以及买受人的70㎡户型,列为抽取70㎡户型资格签对象。在明确104套70㎡户型资格对象后,按程序进行分房定位。(二)592套105㎡户型定位办法:在确保集聚对象和买受人已申报该户型(以权益凭证和置换协议为准)的前提下,以自愿的原则下,优先满足未获取70㎡户型资格的买受人调剂到105户型,在明确调剂后抽取剩余105㎡户型的资格签后,再进行105㎡户型的分房定位。(三)未分到70㎡和105㎡户型的买受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允许通过调剂的方式组合140㎡或175㎡户型。(四)鼓励集聚对象和买受人的权益面积通过调剂组合140㎡户型和175㎡户型,并可提前预先报名登记。(五)确保集聚对象和买受人的140㎡和175㎡两种户型的分房定位。六、分房过程中,如有其他情况,由街道召集相关村社商议决定。七、本分配方案报上级部门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稠江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