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九十年代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光荣,生了一个女儿拼命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s://pics.app.cnyw.net/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91"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91"><!-- 付费贴--> <div class="preview_article "> <!----> <p>八十九十年代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光荣,生了一个女儿拼命逃生,想再生一个贵子生儿防老。</p><p>这个问题与大家探讨一下,是生儿养老的多数、还是生儿肯老的多数?</p> <!----></div> 路过 啃的时候要啃,养的时候会养的才是多数。 应该啃 99年生了第二个儿子,无悔!被行政诉讼,罚了六万多。
没钱处罚,被关在廿三里政府大院两次。
我已故的老爹说过一句:有人才是财富,没有人什么也不是。
虽然那些年过得很艰辛,但没有后悔。 上午好 一方有正式单位是不能生的 去逃生工作都扔 胆小人是不敢生的 不论是男是女,田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