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溪镇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公告
本帖最后由 小小富 于 2024-4-5 17:59 编辑苏溪镇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公告
苏溪镇
苏溪镇宅基地跨村(跨镇街)
安置公告
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充分盘活农村未利用宅基地,解决全市已批未安置宅基地农户建房落地难问题,根据《义乌市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实施细则(试行)》,现将苏溪镇2024年第一批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跨村(跨镇街)安置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1.实际推出地块间数视报名需求总间数确定;
2.地块具体规划要求按地块所在村经批准的规划建设要求执行,地块详细情况、宗地界址图、投标选位办法在报名资格审核并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提供。
二、报名对象和要求
1.报名对象资格条件:
(1)所在村建房用地指标未全部落实的,具有宅基地资格权,已完成宅基地审批手续,安置方式为垂直房但未落实宅基地的农户;
(2)计划按农村有机更新政策实施村庄改造,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可审定宅基地审批基数的农户。
2.符合前款宅基地审批条件但未审批的农户,自愿申请宅基地跨村、跨镇(街道)安置的,所属镇(街道)可按规定先予以审核建房用地面积,并提交宅基地跨村、跨镇(街道)安置资格审核意见;宅基地跨村、跨镇(街道)安置选位中标的,农户所属地镇(街道)按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
3.中标农户在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建设前,应按规定由原村集体收回或拆除原有旧房,并注销不动产权证。
4.申请跨村、跨镇(街道)安置宅基地的农户,其宅基地审批面积必须全部进行跨村安置,不得在原村庄安置部分宅基地(不包括水平套房部分)。在完成安置后,不改变其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允许其将户口迁入调出方村居。
5.申请跨村、跨镇(街道)安置宅基地的资格权人以批准的宅基地面积参加安置,也可拆分用于多个村安置。
6.不允许宅基地跨村安置的对象为:
(1)因拥有合法宅基地待安置的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参加跨村安置,半边户除外;
(2)所在村村庄改造用地指标已经全部落实(无论村庄改造是否完成)的,未安置的农户不允许进行跨村安置;
(3)开展空心村改造的未安置农户,不允许进行跨村安置。
三、报名须知
1.报名对象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递交投标申请及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宅基地审批表、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资格申请审核表等;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可交纳投标保证金,凭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等参加投标选位。如有联签的安置户需在报名时当场签订联签保证书。
2.报名参加里宅村、塘里蒋村跨村、跨镇(街道)安置宅基地的农户允许凑间,必须一间(36平方米)起报,以18平方米的倍数递增,余数不足9平方米的部分不予报名竞投,必须交整备公司有偿收回(按农户资格权所在村的宅基地评估价回购);余数在9平方米以上的,鼓励有偿退出由整备公司回购,也允许凑至半间(18平方米)报名竞投,有偿调剂凑间面积费用由中标人按中标地块评估价向整备公司交纳,凑间面积的选位费则按投标结果一并交纳。(联签户不得凑间、报名参加范家村跨村、跨镇(街道)安置宅基地的农户不得凑间。)
3.参加竞投的农户在资格审核通过后需交纳10万元/间的投标保证金[开户行: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溪支行;户名:义乌市苏溪农村土地整备有限公司;账号:。
4.中标后需缴纳村与村间地价差和选位费:(1)村与村间地价差在报名后投标前由整备公司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确定,原地价高于投标村地价的不予退回;(2)一般住宅起投价为10万元/间,在投标价基础上,金字加价8万元/个。
5.中标建房手续办理:缴纳款项后,凭《中标确认书》、中标款项缴款凭证等相关资料到苏溪镇政府办理相关建房手续。
四、报名流程及投标选位安排
1.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17时止):组织报名,选择安置地块意向。
2.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报名对象跨村安置资格审查。
3.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交纳投标保证金,领取宗地界址图、投标选位办法。
4.2024年4月30日下午2:00组织选位投标,提前半小时办理领牌入场手续。
报名地点:义乌市苏溪农村土地整备有限公司(义乌市苏溪镇政府2号楼2206办公室),联系人:方先生、杜女士,联系电话:85915600。
注:未尽事宜,按义乌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义乌市苏溪农村土地整备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
编辑: 刘子琪
报名地点:义乌市苏溪农村土地整备有限公司(义乌市苏溪镇政府2号楼2206办公室),联系人:方先生、杜女士,联系电话:85915600。 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17时止):组织报名,选择安置地块意向。 联签户不得凑间、报名参加范家村跨村、跨镇(街道)安置宅基地的农户不得凑间。 开展空心村改造的未安置农户,不允许进行跨村安置 跨村安置 中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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