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祖宅
发表于 2024-9-25 16:27:58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公安机关该怎么处罚?】
相关法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重的,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追究刑事责任: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符合上述情形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