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百姓说话 发表于 2024-11-20 09:35:33

对一半错一半,

realeye 发表于 2024-11-20 12:12:25

儿子 自己没主见

如果儿子又主见 这种事情 不需要 让儿媳做主

阿芳@ 发表于 2024-11-20 14:45:14

大多数父母50子女未成家很多,身体好条件好说不定还会有个二胎哈哈哈

勇敢的饭团 发表于 2024-11-20 17:54:21

她心里知道

孔子曰 发表于 2024-11-20 18:44:28

涉及两家的财产确实很麻烦的,婚前财产公证、遗嘱有什么意义呢,只要当事人活着,随时可以更改、撤销

妞妞奶奶 发表于 2024-11-20 21:02:54

晚上好

细心的坛友 发表于 2024-11-20 21:03:31

;P:L:L:L:L

chy16 发表于 2024-11-21 19:56:37

请亲戚一起喝顿酒就行了,手续就别办了,这样大家不会说闲话,也不会有财产纠纷

铁木真 发表于 2024-11-24 01:21:45

这个儿媳不要了呗

李虹滟 发表于 2024-11-28 03:12:30

……就为了一个贪家产的儿媳妇,

让家公不要名声啦?

(真是不要脸。)

其实可以做一下婚前财产公证。明确一下哪部分是留给儿子的,哪部分是留下再婚所用,会否还有哪部分需在以后过身之后,再重新明确按法分配,还是指定留儿子?妻子?这样就一清二楚了。具体找律师咨询去吧。

然后该办手续就办手续就好了。
页: 1 2 3 4 5 6 [7] 8
查看完整版本: “要我还是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