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h113 发表于 2025-4-11 09:56:16

“用明朝的剑来斩清朝的官”——这个讽刺的事情,在世界的义乌发生了,还真的成了!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果然,世界的义乌,奇葩事情也很多。

对1992年的农村围墙“拆违”——未举证、未测量、未听取申辩、未公告公示,直接贴了一个条子,还引用了已经废止的《浙江省城乡建设条例》,直接把围墙给拆了。基层行政执法,莫非可以如此为所欲为?法治社会是空谈吗?
具体事由,我后续发帖告知。


Cjh113 发表于 2025-4-11 10:01:25

当时的告知

Cjh113 发表于 2025-4-11 10:02:34

我想请问,基层执法可以用“简易程序”吗?各位有相关专业的人员,请帮忙告知

Cjh113 发表于 2025-4-11 10:19:45

这个事情,也奉劝各位义乌老乡,如果你们房子在30余年前的,边上又有恶邻搞事情,村干部又作威作福的,先给自己找个退路,一旦造成既定事实,悔之晚矣

细心的坛友 发表于 2025-4-11 1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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