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毛相心
发表于 2025-4-13 14:58:47
我真心奉劝你,千万别再婚,到个最后没有一冇个有好结果,人尽量不离婚,既然离了千万别再婚,尤其双方都有孩子的,有需要双方作为一个需要做情人,好聚好散,
hh天道酬勤
发表于 2025-4-13 15:03:09
新婚姻法规定,加了名字你没为房子出钱,是没用的姐姐
sasa118
发表于 2025-4-13 15:12:19
女大三抱金砖,
转眼间已至中年,
双方多些宽容,
互谦互让,和睦相处共渡余生。
sgj
发表于 2025-4-13 15:27:22
啊啊啊啊
银色的影子
发表于 2025-4-13 15:39:15
房产都写你名字了!应该是想真心跟你过的!?女儿也愿意一起,你还想怎样!?
再婚不易!且行且珍惜吧,
方爷爷
发表于 2025-4-13 15:47:29
只要双方确切了解,婚姻幸福美满就行。
芳菲1386
发表于 2025-4-13 15:48:03
二婚,我是可以接受的。
银色的影子
发表于 2025-4-13 15:59:40
可以二家人一起吃个饭!简单确认下,
zgj
发表于 2025-4-13 16:23:13
为了忘却的纪念,尽力而为吧。
一一yiu明
发表于 2025-4-13 16:33:00
婚礼可以没有 但是彩礼三金怎么能省呢 该有的仪式感得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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