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481 天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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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鸣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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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改革在义乌几个小区试点进行,毫无疑问都受到了阻力,这些问题在居民看来非常的简单,“几十年都没收物业费,凭什么收?”“老拆迁户当年拆迁到这里,为了城市发展也是做了贡献,不应该收物业费。”“停车费不应该交,卫生费可以交。”个人认为,物业改革要做到位第一步应该是放权。如果小区无公共产权,那么从法理角度来说,这样的物业改革就是违法的行政行为。
物业概念是什么,这里不再啰嗦,判断是否要交物业费,就看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们是否享受了公共服务。根据义乌城改的实际情况,这次试点的小区不少都是属于自建房小区,小区道路均属于市政道路,绝大部分小区无公共产权。市政道路是所有市民所有,并不是小区所有,栏杆一栏道路就是小区的了吗?停车费收费主体显然是不对的。
如果需要针对老旧小区物业改革,在个人看来,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在小区区划内配套公共设施都应该先进行共有权登记,不留死角,包括地下管线、配电室、垃圾房、绿地、道路、停车场、夜市等,否则物业改革就是变相的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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