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从未签到
论坛元老
- 积分
- 275723
- 金钱
- 127892
- 威望
- 5774
- 精华
- 6
- 注册时间
- 2018-4-9
|
根据群众举报,我局对义乌市大陈镇凰升塘村村民委员会涉嫌破坏耕地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2019年5月中旬至2019年6月中旬,义乌市大陈镇凰升塘村村民委员会未经依法审批,擅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委托施工单位在该村“凰升塘下”地块耕地上实施“一村万树”示范村景观工程。经现场勘测,施工堆土地块面积为6491.5平方米,其中耕地(基本农田)6491.5平方米。具体四至:东靠路,南靠坑塘溪,西靠路,北靠路。该地块属大陈镇凰升塘村集体土地,经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鉴定,该地块6491.5平方米耕地(基本农田)轻度损毁。
本局于2020年6月3日告知被处罚人义乌市大陈镇凰升塘村村民委员会的违法事实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提供新证据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被处罚人未在收到告知书后3日内提出上述权利。
本局认为:义乌市大陈镇凰升塘村村民委员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的规定,属破坏耕地行为。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处罚如下:
一、责令义乌市大陈镇凰升塘村村民委员会对被破坏的6491.5平方米耕地(基本农田)限期改正,恢复原种植条件。
二、对义乌市大陈镇凰升塘村村民委员会造成6491.5平方米(9.74亩)耕地(基本农田)种植条件轻度损毁的行为处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8倍(每平方米201.6元)罚款,计人民币壹佰叁拾万捌仟陆佰捌拾陆元肆角(1308686.4元)。(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