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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星微光 于 2020-8-1 06:56 编辑
有个“一日一钱”的故事很多人都听说过,说的是宋代有一小吏,从县衙钱库偷出一枚铜钱被搜出,县令料其有前科,而小吏拒不招供,最后县令判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将此小吏予以严惩。
所谓勿以恶小而为之,小偷小摸,积少成多,日积月累也是相当可观的大数目。
摄影:一星微光
如今,类似的故事 也有在义乌上演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陈某某、朱某某原是浙江恒风集团公交分公司场站服务公司的收银员,根据公司规定,作为收银员,每天要检查公交车投币箱的内袋有无破损,如有破损,需报告公司,并将破损内袋中掉出来的钱及时上交,然而,她俩却没有按此照办,反而打起了袋中硬币的主意。
她们的操作很简单,就是在保管这些钱袋的时候,把有破损的袋子找出来,倒过来,抖几下,尽量让袋子中的硬币掉出来,然后放到自己事先准备好的袋子里,等到下班的时候再带回家。
2017年4月5日,陈某某第一次伸出了捞钱的手,这一次偷拿的硬币总数是490元。而朱某某则在同年4月8日的时候,已经用偷拿的硬币在邻居那里换了10张百元钞。
贪欲的闸门一旦被打开,想再关上也就没那么容易了。此后两人的偷钱行为近乎疯狂,就如同蚂蚁搬家一样,一次次地把公家的钱往自己家里搬,家中的柜子、抽屉里装满了偷拿回来的硬币。
按照公司的规定,管理钱袋都是两个人一组,可以相互监督。而陈某某、朱某某刚好是同一个组的,本来应该互相监督对方的行为,但是两个人却是形成默契,互不干涉,你偷你的,我偷我的,成为了一起作案的贼友。
从2017年4月到2019年4月案发,短短两年时间内,仅陈某某就作案208次,几乎每次值班都有收获,少则数百,多则小几千,次数之多令人震惊。
闷声发财的好事延续了两年之后,划上了句号。2019年4月的一天,两人偷钱的行为被公司新安装的监控逮个正着,最终东窗事发。
经查,陈某某、朱某某利用管理监督公交车投币箱破损内袋中的营业款的职务便利,在保管钱袋、等候公司经警队押运车接收的间隙,利用抖动、倾倒等方式,将破损内袋中的硬币取出,非法占为己有,累计分别达31万余元和8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陈某某、朱某某均以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执纪者说:每天偷拿几百上千的数额,看似不多,可是长年累月的次次累加,当最终的数额统计出来时,陈某某、朱某某都大吃一惊:自己已经在错误的路上走得太远。作为企业的员工,必须时刻警醒自己,物各有主,只拿自己该拿的那一份酬劳,“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企业的一分一厘都不是个人可以随意支配索取的私有财产,决不能有“损公肥私捞一笔”的想法。
来源:义乌商报 中国义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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