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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0-9-10 15: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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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地球人a 于 2020-9-10 15:50 编辑
多谢提醒谢谢!
我朋友村更新改造正在进行中,村里没有异地安置政策。
义乌政策,外乡人可以异地购房,当初确实有外乡人买地基,全村统一价4万。
以上所诉真实,坐标:义乌
请问稠坛律师团:
1,村里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经街道审核通过的3000一平白菜价的决议文件合法有效吗?这些平方能做证吗?
2.在全村公开买卖平方的那天没有张榜公示的这份文件,投标选位时也没公布,一直到全部选位完成后,经过专门的建筑设计院设计完成了分户图,才一并公示,期间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严重侵害了公民的知情权,导致六百多平宅基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低价售卖,这售卖行为合法有效吗?
3.作为一样情况的本村居民公务员,有没有权利向村集体找回已购地基的差价3.7万/平?
4. 没有任何文件和公告,很多分户图中未安置的空房,现在外乡人在建,据说有1万一平向村集体买的,这种买卖合法有效吗?
5.你们说不是集体经济合作社成员,不管什么价格受让无效。那么居民公务员平方补齐(整)的算吗?比如75平合法住宅,他买15平凑整三间。单独的整间买的,比如40平,他买了50平,20平算凑整补齐吗?另外的30平合法吗?
6. 都是在建房,村委这种神操作,作为老百姓要如何维权,如何追回这几千万的集体损失?多谢稠坛律师团答疑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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