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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2 14: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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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稠 于 2020-11-12 14:21 编辑
我们是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街道江村村15户村民(部分为大通路的拆迁户),2010年时我
们村启动了旧改工作,实行高层水平房与低层垂直房4:6比结合的模式,当时的旧村改造原则
是;“高层先建再建垂直房”,到2016年旧村改造的规则改了,改为“垂直房先建再建高层”。
骆*强、村委干部骆*彪、骆*明等干部党员为了个利益(能让自己全部达到位100%垂直房
指标)在旧村改造规则有所改变后,利用手中权利,信息不公开,欺上瞒下,暗箱操作把部分农户的垂真房指标与集体资产占为已有和瓜分掉了,非法侵占垂真房土地使用权,当时被他们总计占有瓜分了90间左右的垂直房指标,总计价值近8000万元。我们是2010年就因做大通道的拆迁户,房子被拆掉已经10年了,到现在2020年了还没房子住。我们多次向党和上级纪检、监察、公安部门举报、 反映,(举报福田街道江村前任村长骆*强、村委干部骆*彪、骆*明等人利用手中权利暗箱操作,对旧村改造垂直房指标信息不公开、不公示,然后暗箱操作占有和瓜分掉垂直房指标)。义乌市纪委7.25专案组反馈会对骆文强违纪违规的问题避重就轻,7.25专案组在2019年11月29日反馈内容如下:
“反映骆*强在旧改过程中,给相关农户谋取利益的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骆*强在旧改过程中,收受有关人员好处的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骆*强在旧改过程中,利用职权修改本户的垂直房申请单、擅自同意部分村民修改申请单的问题属实。要求上级部分对相关人员依法依事,依法追赃,依法追究。村干部对党的政策和法律要严格执行,村民的合法权益要得到保障。占垂直房,还要从中多分侵占集体资金,且数目巨大,已严重违法,应依法追究,追脏,退出非法所的,让每个集体成员都享受公平的待遇,公平的权利。
从2019年11月29日反馈会就确认是错的,但有关部门一直以“多占多拿” 犯事人数较多不太好处理为由,多拿多占者到现在没有依法依事,依法追赃,依法追究。难道集体犯事就不用处理了吗?从2019年11月29日就开始说要处理此事,确一直没结果,他们就是一直用拖的办法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决策,最终想不了了之.特别是兴隆社区书记陈方明最会用这“拖”的办法再包庇他们。
今年10月份选新一任领导班子中多拿多占集体指标与资金的有骆*明,多拿多占之事还没依法追赃,依法追究,居然还有资格参选?由此可见江村贪腐团队强队!强烈要求现任领导班子干部主动带头清退多拿的垂直房指标,清退多占的集体资金。早日给我们安置4:6垂直房,然后从2017年开始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
村民们从2016年开始向村委,街道,纪委多个部门反应举报,无奈地方保护伞的作用至今无果,一直不停的奔走,党的政策很好,但是他们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每一次都能应对自如,最终都能逃出法律的治裁。
恳求上级有关部门打伞破网彻查。帮这些到现在还没房住的农户维护合法的建房权益和享受合法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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