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徽籍公民张某成,2008年我来到了义乌,我带着一班同乡以承包小工程施工为名进行挣钱。2020年8月,南王店村干部朱某高找到了我和齐某关,并且把我和齐某关叫到南王店村委办公室,朱某高亲口对我和齐某关说:“他朱某高是村里书记。”南王店村的水泥路工程他朱某高请我和齐某关参与施工,既然在村委会办公室,我和齐某关也就没去多想。朱某高随后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了分工,我和齐某关负责施工,其它结账和外面各个层面协调归他朱某高负责,100万工程款利润归三个人平分。我和朱某高一起做了81万左右工程款,施工水泥路面积4519平方;另外20万元工程款是朱某高自己个人单独施工我没参与。朱某高当初叫我和齐某关参与南王店村水泥路工程的目得是垫启动资金,施工时间是2020年8月份开始,2020年底结束水泥路硬化工程;在给南王店村农户做水泥路过程中收过农户6万元,这笔钱昰农户自己承担与村里工程款无关,是我和齐某关收取的。在这以后我就一直没收到过任何钱,我自己反而垫付了十几万的施工成本。在施工过程中,我和小齐得知朱某高不是村里书记,知道村里书记是王某林,因此,朱某高提出工程利润南王店村书记王某林也要分一份,工程利润要分四份,我和小齐没提出异议。我参与的南王店村81万工程款扣除工程应付和没支付的材料费、挖机工资等费用合计36万元人民币,剩余45万按4人份结算,我应得12万元,加上我个人垫付的启动资金和员工工资十几万元人民币,朱德高应付我26万多元人民币。
2020年底,南王店村水泥路工程完工后,我曾经多次找南王店村干部朱某高讨要工人工资,可朱某高始终找各种借口搪塞,我问过南王店村委会副主任王某民,有关南王店村水泥路工程款的事,王某民回复说:“做水泥路工程跟村委会没关系,工程是镇政府出资金不是村里出资金”。我问过塔山工作片,塔山工作片有位不知干部告诉我,朱某高在2021年底巳经结走了80多万工程款。我为了讨工人工资款几次带员工跟朱某高发生争执,2022年11月,佛堂镇派出所曾经为此出过警。2022年12月5日,南王店村监委主任朱某鹏(朱某高长子)在朱某高家里召集各施工方进行结算工资款、材料费等并进行协商,朱某鹏承诺十天内会想办法给各家施工方一个交待,说好十天时间先付部份工资款和材料费,最终等来的是朱某高的缓兵之计。
2023年元月2日,我再次向朱某高讨要工人工资,结果仍是无功而返;我内外交困无法面对跟随自己多年的工友,在工友面前无法交待,临近年底心里压力特别大,情绪无法控制,整天寝食难安,最终导致我中风住进了义乌市中心医院急诊室。整个春节我们夫妻俩是在医院度过,没过一天安生日子,2023年3月份我回到佛堂镇住进了鲁雅中心卫生院进行康复治疗,病情趋于稳定,前后化了十万左右医疗费,给我的经济生话是雪上加霜。我曾经几次去佛堂镇政府寻求帮助,镇政府干部却以没有签订合同和朱某高拒绝前来协商为由拒绝了我,真不知我后面的讨薪之路在何方,恳求社会各界朋友、好心人的帮助和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