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的时候,经朋友介绍去义乌稠城街道通惠门新天地商厦蓝泡王国游泳馆上了几节课。体验课还未结束时该游泳馆售课工作人员各种介绍课程,几番信息轰炸下来就想着报一下,本来也是诚心想给孩子学习游泳的。
在5月26日的时候,该游泳馆名叫raven的售课人员说跟店长申请了,之前活动15880的套餐可以和一个家长拼课。一人7940,55节课,再送我们几节课。想着可以我就报名了。那阵子非常忙,为了不让对方担心我后面反悔,我立即给对方转了500块定金。告诉他我决定了就肯定会去报课程,空了过去交剩下的钱。
还特意告诉他放心好了。之后因为实在忙,因为孩子暑期上培训班接送,加上工作一直没有抽出时间去交钱。这期间该售课人员各种信息催。催的我都不好意思了,在6月17日的时候特意去交了剩下的费用。
交了所有费用之后,给孩子排了周六的课。因为暑期有其他课程再上,基本上整个7月份抽时间就上了三节课。原计划是8月份整个月去训练游泳的。但是在我们第四次去上课的时候,发生安全问题了。
7月29日上午9点57分左右,我带两个女儿去新天地商厦蓝泡王国游泳馆上游泳课。在女更衣室换衣服时,由于这个游泳馆女更衣室只有半挂帘没有推拉门,且和男更衣室挨的很近。我两个女儿在更换泳衣时,女更衣室的半挂帘子不知道被谁全部拉上去,就那种挽上去了。我发现的时候外面就有男人(该游泳馆学员家长)站在女更衣室外面视线直对。也有男教练走来走去视线直对。我女儿当时衣服已全部脱掉。当时女更衣室门口还有游泳馆的工作人员,没有对站在女更衣室门外的男人做任何提醒,男教练也没有任何回避。
事情发生后,游泳馆没有任何人跟我们沟通处理这个事情。我做了报警处理。当天中午到了稠城派出所门口,这个所的副所长跟游泳馆负责人就隐私问题,说让他们下午停业整改一下,说他们下午会去现场看。告诉我们他们肯定会重视这个事情,他自己也有女儿能理解我们。后来因为中午下班原因我们就回家了。
之后这个事情就没有下文了。
游泳馆下午依旧正常营业。后来我们信访了公安局,公安局答复没有偷窥事件。
事后,我们才发现蓝泡王国游泳馆在公共场所没有任何警示标语,没有任何安全提醒。女更衣室外面没有任何“男士止步”的标语提醒。且该游泳馆工作人员没有健康证,未落实消防措施,没有任何卫生资质的公示。我们严重怀疑水质合格问题。且经我们进一步了解,事发当日该游泳馆的更衣室负责孩子换衣服洗澡的阿姨是临时在外面找的临时工。
所有这些事情发生之后,这个游泳馆没有任何人主动联系我们,就这个事情进行沟通和处理。
对这个游泳馆我们失去信任,后来经过我们主动的三次电话沟通,要求全额退款。我们总共交了7940元,共上了3次课,经过反复的沟通这个游泳馆同意退款,但是3次课就要扣除我们2384.82元,只退款5555.18元,对此我们难以接受,拒绝了。这之后游泳馆依旧没有任何人来处理这个事情。
后来我们8月4日就游泳馆消防安全,卫生、健康安全投诉相关部门。发现这个游泳馆只是对健康证做了补充公示,卫生资质贴了个登记场所和实际场所不一致的公示。消防未做整改。在整个这个过程期间,这个游泳馆依旧正常营业。
很无奈,我又于8月25日就消防问题投诉到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回复转社区处理。但是社区又告诉我们他们没有对消防的处罚权,他们说也不知道哪里能处理。也不知道怎么办。
关于消防这一块的问题我们8月4日就投诉过,当天发生更衣室隐私问题报警在派出所门口,派出所明确说他们对消防有处罚权的。后来直到8月25日问题并没有得到整改,我们又在当天发现这个游泳馆的消防灭火器还是过期的,依旧没有达到法规规定的安全标准。包括卫生方面,隐私安全方面都是未整改。这些都有派出所执法记录仪记录,当时我们指出的时候派出所处理民警打开执法记录仪都记录。
今天,稠城警务室民警组织我们和这个游泳馆负责人调节。调节的时候,游泳馆负责人说要扣除3节课的钱,我老公说我们可以不要造成的心理伤害损失费,但是要求全额退款。调节民警让我老公出去,他做这个负责人的思想工作。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再次叫我老公进去的时候,这个游泳馆负责人反悔了,改口了,又要扣除我们2384.82元,只退款5555.18元。这里面有3节课的钱,还有什么产生的6%税费,和产生的20%的手续费。我也看不懂这些费是什么费。也搞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
调节被迫中断。
且我们再交了这些费用后,游泳馆也没有给我们开发票,在我老公明确要求后也没有开。
我们也不是必须要退款,我们的要求是:如果这个游泳馆能提供有国家规定的行业强制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安全环境,以及能保护隐私的安全环境,我们依旧接受继续在这里上课,直至上完为止。但是这个游泳馆既不提供安全环境,也不给退费,还很嚣张的叫嚣我们有什么手段使出来(有电话录音)。
作为无权无势的小老百姓,除了求助相关部门外,求助网络外,我们没有任何办法。
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都是怎么解决的,求坛友们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