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浦江葡萄”声名鹊起,正值葡萄上市销售旺季,浦江葡萄在外销售情况如何,市场上是否存在售假“浦江葡萄”的现象?为维护好“浦江葡萄”品牌形象,近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诸暨、桐庐等地的临街销售点、水果批发市场开展葡萄打假行动。
在235国道诸暨段的路边有不少卖葡萄的摊位,经过现场查看,工作人员发现,其中一个摊位前摆放了不少印有“浦江巨峰”字样的外包装箱,箱子上没有生产地址和联系方式。
“你的箱子哪里来的,你这个不是正宗的浦江葡萄,没有授权私自使用是要被追究责任的。”摊主表示,有人上门来推销,自己图方便就买了,并不知道这样做属于侵权行为。
县农业农村局特产站负责人介绍,“浦江葡萄”是农业部授权的原产地地理商标,根据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第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罚。此外,对违反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投诉。接到举报或投诉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在桐庐的水果市场,工作人员经过走访发现,大部分商家所售卖的葡萄都是经过正规渠道从浦江采购,基本不存在假冒浦江葡萄的现象。
来源:浦江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