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十几年前,在“天涯论坛”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做官与做儿女”现摘录一段:“为官吏,秉正气,举清廉,听民声,察民情,解民怨,何须法律法规。做儿女,行道义,尽孝心,勤探望,恭耳听,慰心灵,不必锦衣玉食,此乃为人处世之根本,国富民乐之妙也”。 当年我也把这段话用毛笔书写,置于室内最显眼的地方了,警示自己为人子女的操守。 不可否认,时至今日,宪法法律的修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出台层出不穷,总之,法制的完善,已经是登峰造极了,但是,有用吗,未必。 政府的公信力一直在下降,被老百姓所诟病,国家信访局门口有通宵排队的,省信访局门口,区区百米的大街上安保维稳人员,地方上派去截访,劝访人员的不下百人,即使县市信访局门口,也是门庭若市,信访局窗口每天生意兴隆,应接不暇。 究其原因一是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党性原则停留在文件里纸面上,规章制度流于形式,二是岗位职责与能力不匹配,一方面大量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当服务员送外卖,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相应的岗位都是些不学无术之人,就说政府信访岗位,应是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上岗,作为政府部门不是从源头上用高薪任用法学专业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员,充实信访岗位,而是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了截访劝访堵访上,本末倒置。 再一个就是“官”与“管”脱节,尽管本质上有所区别,但是,两者是相通的,有句古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是官与管的辩证法,为官不管,嘴巴说了算,东可以西,西可以东,你品你细品,真不是东西。 还有一个职与责的不对称,知职明责,履职尽责,问职考责,职务与职权意味着领导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职责,否则,就构成失职,职责也即责任,包括政治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一位合格的领导者必须把职务,职权,职责有机的统一起来,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负其责,诶!是我想的太完美了,只能是南柯一梦而已。 以至于上访的百姓一而再,再而三,今年访明年访,年复一年的访,老百姓上访诉求是A,信访答复可以是B,更别说给你解决问题了,没关系啊,完全没关系的,没人考证,没人问责照样可以升职,只是苦了百姓,完美! 如果你太相信法律,你就被愚弄了,我说的是真的,我可以拿人格担保,反正人格也不值钱。 孔子曰:“善为吏者树德,不善为吏者树怨”,善于即用心,用心为官的人,树立都是品德和威望,不用心为官的人树立的是敌人和报怨,这就是政府公信力下降的根本原因。 王瑞兴于29日晚1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