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底,省建设厅等四部门首次发布了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的通知。我市迅速响应,组织全市14个镇街召开专题部署会,明确补贴的范围和标准流程,发布具体的操作细则,全力推进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工作。截至2024年底,我市申报资金补贴共计1168户,补贴金额1978万元,拉动消费1.1亿余元,有力促进了全市旧房装修消费。
今年为继续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家装消费品换新”号召,落实“两新”政策扩围部署,省住建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2025年浙江省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以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居民提升居住品质。
本次补贴主要面向2023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在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装修的旧房。
材料品类覆盖饰面砖(含石材)、板材(含踢脚线、石膏线)、集成吊顶(不含电器设备)、门窗(不含入户门、智能门、智能锁)、定制柜、卫生洁具(不含智能坐便器)、墙纸(布)、涂料(含油漆)等物品和材料(此外人工、辅材等不在补贴范围内),按材料购置价15%补贴,每位消费者且每套房最高可享2万元补贴。
与去年相比,今年最新政策突出了多项亮点。
普惠性升级。今年在2024年补贴品类基础上新增部分板材、窗、墙纸(布)、涂料等物品或材料,并新增物品和材料目录。
灵活适配。今年将不限于请装修公司进行施工,申请人自主雇佣工人装修也可申请补贴。选择雇佣工人自装的,需上传与工人签订的装修(服务)合同和工人个人信息。
跨年衔接。2024年未结束的项目,只要装修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购置行为发生在2025年内的,都可以申领补贴。
此前,浙江省“浙里旧房装修”小程序已经正式上线运行,市民可通过该小程序一站式提交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装修(服务)合同、税务发票、发票查验结果(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浙江省电子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浙里办票)、支付凭证、物品材料清单,装修改造过程现场照片、申领补贴承诺书、银行账号等。收到申请材料后,审核人员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申领材料真实完整且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将直达申请人账户。
此项补贴申请全程零收费,请市民们提高警惕,严防任何形式的诈骗行为。如果遇到此类情况,请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市建设局。为更好地服务市民,市建设局将持续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等及时发布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补贴相关信息,也欢迎广大市民来电咨询政策相关问题(农村咨询电话:0579-85580011;城镇咨询电话:0579-8558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