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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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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5: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那天,在稠坛发了篇《孝》的帖子。谁料评论区竟掀起轩然大波,指责谩骂纷至沓来,言辞激烈,情绪汹涌。面对这般反响,于是便有了这篇《再说孝》……     

        农业社会,“孝”作为一种伦理观念,承载着对父母深切的尊敬与无微不至的赡养义务。这在资源极度匮乏、社会保障体系近于空白年代,“孝”不仅维系了家庭结构的稳定,更成为保障长者安度晚年的坚实支柱——“孝”本质上是一种根植于血缘、亲情和道德、责任的美德,具有一定积极性。然,随历史演进,“孝”逐渐被统治阶级看中,他们把“孝”异化为一种工具化的意识形态,被用来压制个性、巩固等级的愚民驭众的工具。

      试举几例:“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将“孝”推向极端,使之蜕变为不容置疑的绝对服从;“埋儿奉母”“割股疗亲”等所谓“至孝”之举,实则荒诞不经,惨烈悖理,严重背离人性常情与理性光辉;更有甚者,以“孝”之名压抑子女独立人格(干涉婚姻、上学、就业)成长,束缚其思想自由与人生选择,使鲜活的生命匍匐于陈规陋习之下。这些扭曲变形的“孝道”实践,早已脱离其本真意义,沦为彻头彻尾的“封建糟粕”。鲁迅先生批判的礼教“吃人”,“孝道”也属礼教之一项。

    前帖提及“父母为发泄一时情欲,结果孕育出了儿女”一语,虽措辞犀利,近乎刺目,却直指一个被长久遮蔽的根本问题:生育行为是否天然赋予父母索取“孝”的权利。生育,归根结底是成年人自主的选择,而非不可控的命运馈赠。因此,养育子女乃应尽之责,而非居功之恩。孩子并非父母意志的延伸,更非私有财产,而是拥有独立人格、自由意志与完整尊严的生命个体。理想的亲子关系,不应建立在单向度的“报恩”逻辑或强制性的“服从”框架之上,而应源于彼此之间的爱、理解、尊重与双向的情感流动。

动物抚育后代,出于本能,纯粹而自然,不求回报;人类则不同——我们拥有复杂的情感世界、成熟的道德判断与健全的社会制度。正因如此,人类的“孝”,若仍停留在被动履行、机械遵从的层面,便失去了其应有的温度与高度。真正的“孝”,不应是枷锁般的义务,而应是发自内心的自愿表达——是基于成长过程中真实感受到的关爱与付出所产生的感激之情,是成年后对年迈双亲的体贴关怀、耐心陪伴与责任担当。

倘若“孝”体现为理解、感恩、守护与温情的回馈,那它无疑是值得世代传承的人伦之美;但若“孝”沦落为盲目的顺从、精神的压抑、情感的勒索与道德的绑架,那它就必须被重新审视、批判乃至扬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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