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为民8023
发表于 2025-3-27 07:50:07
直接公布名字好了,还龚某
太阳5768
发表于 2025-3-27 08:51:11
继续关注
GR8168
发表于 2025-3-27 11:26:30
当建筑垃圾在消防通道堆积成山,当政策法规沦为推诿扯皮的文字游戏,"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标语在江东街道轰然坍塌。八年间百米通道上的瓦砾,不仅堵塞了生命救援的物理空间,更暴露出基层治理中深嵌的官僚主义毒瘤。那些在文件上精准丈量的红白线条,丈量出的恰是某些官员与民心之间难以逾越的鸿沟。
"属地管理"绝非懒政怠政的挡箭牌。从《消防法》到《刑法》,法律条文早已织就守护生命的防护网,却架不住某些干部把"依法行政"异化为"依条文卸责"。旧村改造时的雷霆手段与清障行动中的推诿扯皮形成刺眼对比,暴露出政绩驱动下的选择性作为。街道办的茶香里,飘散着对群众安危的漠视,会议纪要上的层层批转,写满了权力空转的荒唐。
基层治理现代化不是机械执行条文,而是要在法治框架下实现人性化服务。当行政程序与生命权保护产生冲突时,法律的天平应向人民倾斜。当前需要的不只是清障机械的轰鸣,更需启动问责利剑斩断庸政懒政的链条。唯有让"群众路线"真正落地生根,方能在红白线之外划出执政为民的生命线。
大水管
发表于 2025-3-27 13:15:16
龚“某”,到底叫什么名字。长这样。想看看
GR8168
发表于 2025-3-27 17:59:16
纯朴与真诚在任何时代总是合时宜的!
天漄
发表于 2025-3-27 20:42:32
:P:P:P
安徽人在义乌1
发表于 2025-3-28 07:39:15
生命通道被垃圾堵死,公仆却端坐办公室看群众互掐,这荒唐戏码真叫人开了眼!每个月发百万薪资养着的不是甩手掌柜!消防法白纸黑字写着"任何单位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到基层执行就变成"业主自行协商"?
某些干部把"人民至上"的招牌挂得比天高,遇事却把群众当皮球踢。公共安全红线都敢拿来做交易筹码,这是把基层治理玩成了菜市场砍价?村霸横行背后若无人撑腰,建筑垃圾能堆成山?街道办一句"你们先谈"轻飘飘甩锅,倒把监管责任推给受害者,这波操作堪称现代版"何不食肉糜"!
公职岗位不是铁饭碗保险箱,拿着俸禄不办事的早该腾让位置。拓宽道路要等群众协商,那要职能部门何用?建议纪检部门顺着垃圾堆倒查,看看底下埋着多少懒政的蛀虫!民生痛点不是皮球,该接的锅必须接,该担的责必须担!
知足呵呵
发表于 2025-3-28 07:43:21
支持支持
GR8168
发表于 2025-3-28 09:09:40
据统计我的几十万人瞩目的热帖全义乌的公务员每天最起码浏览量在2000以上,但是谁也不想当责,所以目前为止还没有看见在论坛里回复的铁饭碗!
GR8168
发表于 2025-3-28 09:17:36
中共和中国政府明令禁止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公务员薪酬由国家统一规范,任何利用职权谋取额外收入的行为均属违纪违法。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干部必须恪守廉洁底线,违规"领双份甚至三份工资”多年必受党纪国法严惩,一直以来没有指名道姓,给你们“手下留情”难道一点估计推算能力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