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黄abc
发表于 2025-3-28 09:21:21
为民着想,顶一个。
安徽人在义乌1
发表于 2025-3-28 10:50:39
龚某作为**员,无法无天,违章建筑谋私利,乱倒建筑渣土破坏环境,损坏**形象,影响义乌市文明城市建设,必须严查处理!
腹有诗书
发表于 2025-3-28 13:53:57
文明卫生城市,不只是荣誉,而是实实在在的城市建设层面,美好的社会生活环境!
老黄abc
发表于 2025-3-28 14:56:53
民告官,何其难……
快乐之神
发表于 2025-3-28 17:38:51
顶一下正义之贴!
GR8168
发表于 2025-3-29 10:39:29
关于老百姓反映的基层治理乱象,必须予以严肃批判和深刻反思。首先,"花代价走捷径"获取基层权力并以此作为侵占公共资源的资本,本质上暴露了基层权力异化的严重问题,这种将公权力私有化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其次,以"个人命格"为由将消防通道压缩至三四米并堆放建筑垃圾,不仅违反《消防法》关于消防通道宽度的强制性规定,更直接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所谓"两种制度解释文明创建"的说法,折射出典型的形式主义作风,将文明城市建设异化为权力寻租的遮羞布,与中央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背道而驰。基层治理事关乡村振兴根基,此类将个人利益凌驾于群众权益之上的行为,亟需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通过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强化基层权力监督,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
龚先声
发表于 2025-3-29 16:18:24
没有图片的话真的无法相信,在全国文明卫生城市环城内街道还有这样邋遢的角落!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2025-3-29 16:44:47
阳光
安徽人在义乌1
发表于 2025-3-29 18:31:36
权贵死守吸血式垄断,法治公信沦为特权遮羞布,空谈误国终现溃堤,既得利益必遭民怨反噬。
腹有诗书
发表于 2025-3-29 18:38:58
同为江东南路,601号至633号没有了消防通道,其余通道宽度10米以上,这是完全不符合城市规划建设,个别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作恶造成的结果,为了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