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昨天 11:00
人为堵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昨天 11:56
路是大家走的。新做的路,比老路更宽更顺畅,非机、人行等设施更完善才是顺应发展进步,应该的。宽大的庭院是为私人围的。这私人庭院若无历史文物保护价值,你有什么资格侵占路面?设计、规划、评审,这些手中有权的部门,把原本顺畅的14米大路,硬变成了不到8米宽的卡脖子路,这样做合适吗?
木木小孩
发表于 昨天 12:12
路过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昨天 14:53
人为堵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昨天 15:21
江边走高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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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着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昨天 19:18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昨天 20:29
人为堵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昨天 21:15
路霸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半小时前
人为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