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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7 11: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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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小菠萝头 于 2017-6-7 11:54 编辑
1、奔驰车应该是主责,根据交通法,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管什么情况都应减速行驶。奔驰车主经斑马线未减速是本次事故主因。
2、被撞飞的老师虽然可怜,但自身也有一定责任。根据交通法,斑马线为人行横道(非机动车道),原则上禁止机动车行驶,摩托车如果是以骑行状态行驶横穿非机动车道,已经构成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摩托车走斑马线属于占用非机动车道。
因此该老师如果要从二中东门骑摩托车横穿义东路,按规定不能图方便走那个斑马线,应该是从义东路和江滨中路交叉处的红绿灯路口通过。这样既合法又安全。
还有,这位老师如果安全意识很强,应该知道现在车祸这么多,摩托车“肉包铁”很危险,为什么出行不选择“铁包肉”的小轿车或是公交车,而要选择“肉包铁”的摩托车呢。如果你开车或是坐公交车不就没事了。现在老师收入也还可以,你肯定早买车了,如果有车为什么不开车呢。如果不想开车可以滴滴打车啊。摩托车再方便有安全重要吗?
3、交警部门有责任,环城路到义东路这段路是长下坡,开车极易超速,而这段路又有2个横穿路口,平时二中师生和到鸡鸣山公园玩的人流量很大,事故也多发,行人每逢过路口提心吊胆,你们平时贴罚单抓违章罚款那么积极,一年创收几千万,你们真不愧是义乌人民的好儿女。但是你们为什么不用点心、花点小钱在该路段设置限速监控或是减速带,为行人安全着想一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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