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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颜、颜

[突发] 摩托车主被撞身亡!死者是二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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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7 11:31:04 |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小菠萝头 于 2017-6-7 11:54 编辑

1、奔驰车应该是主责,根据交通法,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管什么情况都应减速行驶。奔驰车主经斑马线未减速是本次事故主因。
2、被撞飞的老师虽然可怜,但自身也有一定责任。根据交通法,斑马线为人行横道(非机动车道),原则上禁止机动车行驶,摩托车如果是以骑行状态行驶横穿非机动车道,已经构成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摩托车走斑马线属于占用非机动车道。
因此该老师如果要从二中东门骑摩托车横穿义东路,按规定不能图方便走那个斑马线,应该是从义东路和江滨中路交叉处的红绿灯路口通过。这样既合法又安全。
还有,这位老师如果安全意识很强,应该知道现在车祸这么多,摩托车“肉包铁”很危险,为什么出行不选择“铁包肉”的小轿车或是公交车,而要选择“肉包铁”的摩托车呢。如果你开车或是坐公交车不就没事了。现在老师收入也还可以,你肯定早买车了,如果有车为什么不开车呢。如果不想开车可以滴滴打车啊。摩托车再方便有安全重要吗?
3、交警部门有责任,环城路到义东路这段路是长下坡,开车极易超速,而这段路又有2个横穿路口,平时二中师生和到鸡鸣山公园玩的人流量很大,事故也多发,行人每逢过路口提心吊胆,你们平时贴罚单抓违章罚款那么积极,一年创收几千万,你们真不愧是义乌人民的好儿女。但是你们为什么不用点心、花点小钱在该路段设置限速监控或是减速带,为行人安全着想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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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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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7 11:31:55 |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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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7 11:33:31 来自手机 | | 来自浙江
事故不断。防不胜防。只能小心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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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7 11:35:32 来自手机 | | 来自浙江
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没了多可惜,多心痛啊!希望大家遵守交规!遵守交规!遵守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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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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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7 11:36:46 | | 来自浙江
是非不分明 发表于 2017-6-7 11:09
机动车走斑马线正常过马路?机动车走斑马线本身就是违规,横穿马路没有让直行车辆先行也存在过错。奔驰车 ...

你人才
被撞还55开?
没人说过斑马线不能过摩托车
正规的做法(如金华 杭州)
是斑马线旁边过二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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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二轮机动车横过斑马线,应下车推行,  发表于 2017-6-7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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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7 11:39:45 来自手机 | | 来自浙江
冯老师,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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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7 11:40:44 | | 来自浙江
逝者安息                    骑摩托车还是靠边慢慢骑,不跟汽车抢道。戴牢头盔比较好,开车也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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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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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7 11:41:27 来自手机 | | 来自浙江
小菠萝头 发表于 2017-6-7 11:31
1、奔驰车应该是主责,根据交通法,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管什么情况都应减速行驶。奔驰车主经斑马线未减 ...

你忽略了横穿马路让直行车辆先行的政策。五 五开的责任。这种情况如果汽车和汽车的话横穿的主责!五 五责最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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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7 11:48:37 来自手机 | | 来自浙江
红叶飘落地 发表于 2017-6-7 09:11
...请问摩托应该走什么道?
非机动车道?

摩托车,电动车应该走机场跑道!快车道太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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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7 11:49:30 来自手机 | | 来自浙江
louiszoom 发表于 2017-6-7 11:36
你人才
被撞还55开?
没人说过斑马线不能过摩托车

机动车过马路,让直行的先行。如果摩托车变汽车绝对横穿马路的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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