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菜场女主任的一句“管理语言”引爆义乌整个网络,女主任瞬间成了“网红”,各大论坛点击率超几十万,网友议论众说纷纭,“瓜子派”不分青红皂白谴责女主任,“桌子派”则大多为女主任“辩护”,而真正的事件远没有结束,因为马路菜摊问题由来已久。 了解和管理“马路菜场”的根本,得认清几个问题 一是“义乌市”的市,是市场的“市”,而非真正意义上城市的“市”,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变了,但义乌大多数“城里人”的农民意识和农民*惯没有根本改变。所以在当下菜市场的旁边还会有城里农民在三层半或者四层半的屋顶种点蔬菜吃不完,就在菜场门口或者路边兜售的。这部分人大多出生在建国初期,经历过非人的艰苦岁月,为了几元钱可以跟你大动干戈,现代人不理解他们,很多老人城市化以后都是怀揣数十万的银行存款而病死的,这就是农民的特点。义乌城市建设规模越来越大,但是实际城镇化率还是很低的,所以,很多管理规则制定和出台应该符合义乌农民城市的特点。义乌的外来人口并非深圳的高学历,目前义乌的人口结构仍属于“农民+”状态,马路菜摊具有合理的需求存在不容回避。 二是,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农民知道吗?为什么要搞“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对大家有什么好处?给农民有什么“实惠”?正如今天义乌市场已经拥有了十几个国家级试点“桂冠”,敢问市场里的经营户又了解几多? 虽然信息化高速发展,信息传播一步到位,但是对某些特定的人群来说,不如过去的“乡村有线广播”时代,他们不懂手机,甚至不懂新闻联播里的普通话,一张义乌报头版和轰轰烈烈的几个动员大会,似乎跟他们毫无关系。而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是《同年哥讲新闻》(多报道)和义乌婺剧团(新编创建小品送下乡),如何利用这两个宣传工具把政策讲透和灌输够呢?若可,应该具有事半功倍的作用。 流动摊点潜在的“安全问题” 笔者几乎天天早上走菜场,光顾门前的小摊,可以下手买的基本是玉米、红薯和塘藕之类,蔬菜类不敢“下手”,虽然看上去一点点,也很新鲜,因为无法确定是种在垃圾堆里的,还是种在污染水沟边的浇灌重金属化学水生长的,也可能怀疑是农药超标的的,很多人说“来路不正”也不无道理。但是仍然有人喜欢,不过我们这么多年的马路菜场好像也没有发生类似因为食用路边蔬菜而中毒的事件。 江南菜市场里就有一个摊位,专门卖义乌的“农村菜”,价格比别人高多了,仍然趋之若鹜。他说本地菜都是从农户中收集而来,而他的经营时间不像专业摊点“起早摸黑”,如果这类摊点没有出现“菜品”问题,完全可以适当“推广”。 蔬菜类在菜市场里面每天早上都有定点专业检测,我们可以大胆放心购买,没有后顾之忧,相比外面的流动摊点就很难掌控,东西少,一会就脱手,假如真的出现食物中毒追查起来十分困难,这也是一个很可能出现的严肃问题。 但实际上当今的社会环境里,所有的食物链里,没有一环可以逃脱“人们认为的不安全因素”存在的,我们唯一掌控和看得见的仅仅是进入你的厨房以后的最后一环。 城市管理团队要有“专业知识素养” 生活在江南,几乎每天早上都会去菜场看看,看见下付的马路菜场,经过几年的城市建设,土地越来越少,真正的菜农不多见,所以现在的早上就是一些短时间的“临时摊点”。这些人里面,有这么几类卖菜人,少量的市区市民(屋顶种植和山边开垦),部分周边村民的农民(如徐江,塔山一带),少量的贩运者(老人免费公交,来自赤岸和上溪),少量的外地人专业流动菜摊,还有个别市场里的夫妻摊。 如果是城市管理团队,具有熟悉的管理人员,经常巡查对于哪一类“卖菜人”是区分不难的,而且熟悉的面孔可以让管理员很快做出判断。创建时期开始,应该有耐心的引导“卖菜人”今后的去向和义乌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性,让“卖菜人”懂得尽量就地消化的道理。可能实际上的“城管马甲”都是临时招募的雇工,当“卖菜人”质问“为什么不让卖?”的时候,他们的回答几乎是“问我们的领导去”、“我说不能摆就不能摆”。“什么法律规定我不能卖?”回答非常简明扼要“你去法院告我啊”。很容易引发冲突,甚至一定情况下完全可能发生流血冲突。 不该自我“打脸的”江南菜市场 义乌的菜市场建设在浙江省内都屈指可数的,因为政府舍得投入,在管理马路菜市场的问题上为什么“拖拖拉拉”? 国有的菜市场里面曾经都设有“自产自销”区块。任何一天你可以走进江南菜市场里面去看看,诺大一个菜市场约三分之一的摊位是空余的,足够容纳目前临时摊点的“卖菜人”。笔者也多次求问管理人员,为什么不让他们进去交易,回答是“他们不肯进去”,而可笑的是江南菜市场的停车场居然画出一块“临时交易区”来。简单逻辑就可以推理一下,里面大片空余摊位,外面却新增临时摊位,用意是什么? 谁能搞得懂是为什么?国有菜市场到底在维护谁的利益?又在创建文明城市中为谁服务?扮演什么角色?每天清晨约一个排的城管“兵力”对付几十个甚至几个农民“卖菜人”不要成本吗? “乡下种的菜乡下卖”不是儿戏,也非口误,实际上是一个内部“政策”,本意是哪个村庄的农民种的菜应该回到那个村去卖,自行消化。但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农民种的粮食也都卖给农民吗?逻辑上推不出。 所以城市管理也好,菜市场管理也罢,制定一个政策和规则时应该经得起实践检验,要充分了解义乌的特点,考虑前瞻性和可行性,让基层管理员也可有操作余地。同时避免重复和多头管理。 前几天引发“爆网”的视频发生场地不在马路上,就在菜市场广场的新划线的“临时交易区”,而非“桌子派”所指的是路边占道经营,不服从管理引发口水。 冲突的原因很简单,上溪人不能在江南卖菜,义乌人有了“地域歧视”,确实无法可循,也无法让人信服。 “马路菜场”的管理可以有切入口的 大凡规模的村庄,几乎也可以看见有一个多余蔬菜之类的临时交易场所,或村庄路口,或大队文化礼堂门前,有些农民因为村里消化不了,而城区的价格又高于农村,所以进城,有错吗?可以理解。“城里人”为什么不可以包容他们的劳动付出给予城市市民的成果共享呢? 义乌农民把更多的土地都贡献给了城市建设,繁荣的市场并没有给大多数的农民带来直接的实惠,市区的各大菜市场应该给予义乌农民一个自产自销的平台,当作是同一片蓝天下城市对农民的反哺又未尝不可呢?农民进城卖菜也是季节性,并非洪水猛兽,没必要“镇压性”的驱赶,不要让真正的农民对义乌发展以后的处境感到越来越寒心,对政府对待农民的态度越来越寒心,对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失去信心。 1,继续开放各大菜市场的“自产自销”交易区域。 2,设置简易交易准入管理,指导性划分各个菜市场的周边农民准入的区域。 3,对于进入菜场和外面的流动摊点,逐步“挂证销售”(即放大的身份证),如此即使出现问题可以有效追查。管理人员应该建立当天的巡查登记制度。 4,限定交易时间诸如早上5.30--7.30等。 5,各自摊点卫生包干制度。 对临时摊点的“驱赶”应该引导到市场“指定区域”去,还马路功能。如此既对市场资源的充分利用,也方便农民的合理诉求。管理员都是有报酬的付出,政府花钱买“呵斥声”和“吆喝声”的情况只存在于旧社会。 文明管理菜市场也是义乌文明城市的重要窗口,管理人员付出的心血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女主任“爆网”事件值得管理层反思。创建文明城市,要有一支文明的管理团队,制定文明的管理规则,引导市民走在创建文明城市的道路上。义乌创建文明城市,是要完成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需要每个人都明白创建的意义,而后需要大家的参与,而不是让一部分人带着“行政命令”去搞创建,一个文明城市首先需要人的文明,义乌的文明城市创建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有了群众意识、觉悟意识和参与意识才能完成。 结束语:用野蛮的方式搞文明城市创建是不文明的,义乌的每一个进步都是文明的进步。(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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