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稠 于 2023-8-12 18:48 编辑
8月12日获悉,稠城街道工人西路127号居民黄某有依法购得江东街道金星行政村岩坑自然村一处房产共10间房子,却在8月7日下午2时至4时许,被金星村村委会村主任胡某平与赵某民、赵某金全家带领的10多人与挖掘机非法强拆。众所周知,公民住宅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组织不得非法入侵与破坏,那么黄某有的房子好端端的,为什么会被破坏的面目全非呢?
这事要从2000年6月26日说起,当时黄某有依法从温州文成人谬某平名下购得法拍房6间3层房屋,计价16万元。这6间房子由赵某金过户给谬某平的,在人民法庭见证的《房产出让协议》上有赵某金的签字,协议合法有效。之后,在2001年6月4日,由江东街道金星村村委会将岩坑生产队3间队屋与龚某弟的1间房屋一并售卖给黄某有,计价6万元。这10间房屋紧挨相连,却因黄某有是居民户口,没法办理过户手续。由此,江东街道金星村岩坑生产队与赵某民、赵某金意图赖账,在金星村村委会主任胡轶平的支持下,自2022年至今,多次趁黄某有及家人不在家时入侵公民住宅,破坏水电设施,阻碍使用权人的正常生活。
这桩合法买卖房屋事情的反转,多半还是为了“利”!旧的破房子不值钱,若偶遇“拆迁”,那宅基地就值钱了。所以,金星村村委会与赵某民、赵某金一家的做法,也就不言而喻了。
可是,他们未经房屋产权所有人的同意进行强拆的破坏行为,已然违反了《刑法》第275条,《民法典》第266条、第267条、第366条、第458条、第461条的规定,侵害了黄某有对房屋与宅基地的使用权、占有权、居住权,以及私有财产的物权。
然而,黄某有对金星村村委会与赵某民、赵某金一家的做法,多次报案,却未见公安机关予以积极立案处理,这就令人费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