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
查看: 4182|回复: 5

[其它] 老板怂恿驾驶员撞车,严重超载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主题

144

回帖

483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483
金钱
258
威望
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23-10-25
发表于 2023-11-30 17:54: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本月27晚在南门街红过去张村路口,义乌市宝通渣土公司车辆洒水车驾驶员故意撞小车一事,故意把车辆监控拆了撞,交警现场确认过的,大车驾驶员逆向行驶起步才20米左右,撞车前喇叭叫了几声,第一次钻戒后,第一次撞车后停了一两分钟,第二次再次撞击,推至20m左右远。交警现场看了明显故意的,可派出所说只是财物被故意伤害,小车起动着开着灯人在里面的,被推至20远后马上到小溪边了跳车跑下来,派出所受案回复说有又没有伤害受伤,把肇事驾驶员放了,这样难到不是故意杀人没有杀成吗?按义乌市江东所民警说法这不是故意杀人未遂,如果说是故意杀人要刑侦来认定,那我问他如果拿刀出来砍人人没有砍过那是不是犯法?或者只是一点小伤把医药费赔偿就好了?目前本人晚上睡觉老怕醒,本人现场要求扣留肇事车辆保留证据,应为大车监控就算前面摄像头拆了,主机里还有左右监控探头的可以证明肇事车辆停车过在撞,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文明义鸟 2023-12-6 18:28 +1
不忘本色 2023-12-1 09:37 +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主题

144

回帖

483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483
金钱
258
威望
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23-10-25
 楼主| 发表于 2023-11-30 17:56: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20231130175652front2_0_1060736_FjmNciMAjkWcyR9EHmz0L17LEFrz.jpg
20231130175651front2_0_1060736_Fs5RoBw7uIxcYCNwqQUPT6_7e4fY.jpg
20231130175652front2_0_1060736_Fit8fE-VFkxSdtBYuoehj1p2EIJy.jpg
20231130175652front2_0_1060736_Fj9es-Tct6VQb7usj_sLefPATgBs.jpg
20231130175651front2_0_1060736_FlilKkKDoPtzwVXGXKDXEB-alv6a.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主题

144

回帖

483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483
金钱
258
威望
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23-10-25
 楼主| 发表于 2023-11-30 17:57: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故意恶意加高车厢竞争运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主题

144

回帖

483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483
金钱
258
威望
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23-10-25
 楼主| 发表于 2023-11-30 17:59: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主题

144

回帖

483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483
金钱
258
威望
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23-10-25
 楼主| 发表于 2023-11-30 18:02: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13

主题

5295

回帖

4万

积分

钻石会员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44824
金钱
19270
威望
113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19-7-14
发表于 2023-11-30 18:27: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奋斗吧人生! +1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义乌稠州论坛

关注公众号

下载客户端

客服热线:9:00-16:00

0579-85099500

公司名称:义乌好耶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人力资源产业园10楼

浙B2-20070208-3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0157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723号
Copyright © 2024 义乌热线 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