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义乌发布
1月28日,义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紧盯前期
行动期间,义乌将对下列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整治:违规动火作业、堵塞消防通道、违规设置防盗窗、火灾报警装置未设置或不能正常使用、防火分隔不到位,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逃生演练未开展等,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镇街、村社需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在2月8日前完成全覆盖排查,重点排查未纳管的“九小场所”、培训机构、出租房、经营性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等,并将排查情况录入“141”基层智治综合应用。需要提醒的是,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各镇街和村社要常态化开展相关巡查、检查。
作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包括场所在内的生产经营企业要主动作为,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在2月2日前完成隐患自查自纠工作。2月8日前,不停产(不停工)企业(场所)落实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力量;停产(停工)企业(场所)落实停工期间安全防范举措和值守人员。2月底前,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隐患动态清零。
在做好各类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全市各镇街、各部门还要聚焦“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目标,以应知应会为重点,全方位、多维度、精准化开展安全宣教活动。通过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五进”活动、持续深化百万员工大培训、常态化开展安全素养提升实战演练等举措,切实提升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营造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浓厚氛围。
作者 | 林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