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博主发帖称,在深圳游玩期间,“玩累了,在地铁里休息,待了3个多小时,结果发现出不去了,缴了15元罚款才出去”。据媒体报道,深圳地铁热线一位客服人员回应称:“这不是罚款。在地铁内超过210分钟即3.5个小时,会被征收15元的超时服务费。”“超时服务费”这个说法,很多网友是第一次听到,感觉很稀奇。但其实,早在2023年4月,深圳地铁就对此进行过说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乘坐城市轨道交通自入闸时起超过规定时限的,乘客应当按照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但因运营单位原因造成超时乘车的除外。”关注到该新闻后,有网友感到震惊,“居然还有这等事?看来我孤陋寡闻了”;有网友认为不应该收这项费用,跨区域乘车路途远点,坐地铁时间久很正常,“收取15元太多了”;也有网友表示理解,“地铁本就人流量大,逗留过久,占用了公共资源,交费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