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义乌发布公告,将对现行房地产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此次义乌“新政”针对人才购房群体、首次置业群体、多孩家庭、集聚安置对象以及城市有机更新征迁户5类群体推出“房票”,切实减轻居民的购房压力。
针对首次置业群体,义乌实施“住有所居”购房补贴
个人及配偶名下在义乌没有商品住房的,从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购买建筑面积小于150平方米且总价不超过350万元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以“房票”形式进行补贴。
针对多孩家庭,义乌提供”房票“补贴
符合国家全面二孩、三孩政策实施后生育的多孩家庭,无论父母、子女户籍是否在义乌,从发文之日起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家庭补贴10万元,三孩家庭补贴20万元,补贴以“房票”形式发放。根据年度补贴额度,先购先得,每户家庭仅可享受一次,该“房票”可与首次置业补贴叠加使用。
针对集聚权益安置对象,义乌继续置换“房票”
集聚建设安置对象(含权益买受户)从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原集聚建设房票面值15%补助基础上,再按其面值给予10%的政策激励性补贴。值得注意的是,10%补贴部分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且每套房可使用价值上限为150万元。该“房票”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先购先得。
针对城市有机更新拆迁户,“房票”将提供更多选择
义乌将继续加大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力度,优化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方式,有机更新“房票”可满足居民多样化安置需求。
针对人才群体,义乌继续推行人才购房补助政策
待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后,人才购房补助资格将“即报即审”,按照安置协议书先后顺序,先购先得,其补助将以“房票”形式体现。
除推行5类“房票”满足各类购房者需求外,义乌还将实施“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政策,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义乌推出优化家庭适龄子女就学政策,2024年12月31日前在佛堂镇、苏溪镇、上溪镇、义亭镇、大陈镇、赤岸镇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且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凭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可在该商品住房所在镇学校排序入学。
此外,义乌还将鼓励收购或自持转化商品住房用于发展租赁住房;推出规划审批容缺办理等政策;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项目风险等。
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套“住有所居”购房补贴政策,义乌还针对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但符合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相关政策条件的市民,推出了“即缴即贷”政策,市民可在申请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一次性缴存六个月的缴存额后,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以上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来源:综合自义乌新闻 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