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义乌市调研考试,稠江中学901号考场有两名学生作弊,有学生举报上去了,但是学校政教处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现我有几点疑问:
第一,按稠江中学的校级校规,考生作弊是要被学校处严重警告处分的,但是这两名学生只是家长被叫到学校,对他们进行口头教育,啥事都没有了,这对于前几次作弊受处分的学生来说,是不是一种不公平?对于同水平竞争的学生来说,是不是一种不公平?
第二,学生要以人品优先,成绩其次。这两名学生在考试屡次作弊,是不诚信的体现,更是人品低下的体现。这两名学生虽然成绩较好,但如果考上义乌中学,义中会不会要这种学生?
第三,据说该班班主任与政教处主任关系较好,那么在正常处理此事件的过程中,会不会有人插手?会不会有某些人靠关系暗箱操作?
这件事务必要引起重视,公平正义是老百姓心中最基本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