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地址:义乌市香港城3街13号,店名:奢宠馆。事情经过:5月26号晚22点,我女儿在这家店花了2500元买了一只小狗(小比熊狗),结果当天拿回家就不吃不喝,第二天送店主的指定医院医治,29号晚上小狗就死亡。我们要求店主退款,因为店主欺骗消费者,隐瞒了狗的生病状态。结果店主以卖出一概不退为理由,拒绝退款,而且态度恶劣,蛮横无理,语言粗鲁。期间我报过警,警察也出面调解过,但是店家就是扯皮不退款。像这样的无良商家,卖病狗,有传染病的狗,3天内就死亡,就没有相关部门可以管一管吗?请问义乌稠城街道的相关部门,像这样的欺诈消费者的商家,你们就放任不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