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委会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新生事物,它分担了部分政府房管部门和居委会的管理职能。
我认为现在的业委会状态还处于初级阶段、摸索阶段,有好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提高。
一是人事管理。现在业委会成员是先自荐或推荐提名后,再通过业主大会**产生。这与我国现行干部管理机制不同,与现行社团组织的理事会产生情况也有区别。
二是责权界定。比如房屋漏水问题,房屋外墙漏水维修,需要动用房屋维修基金,解决问题属于业委会责权范围;房屋地板漏水维修,产生邻里纠纷,解决问题属于居委会责权范围。
三是专业知识。业委会成员的担当精神、管理水平和物业知识,直接关系到小区物业效果好坏。
四是监督机制。我在担任社区代表期间,就曾建议设立业主监委会、或监事。
现实有很多例子表明,业委会工作越是有成效,小区环境越是漂亮,邻里关系也越融洽。
最后,留一道思考题供看官讨论:我国村落有必要成立业委会吗?
(未完待续)
赵安平 浙江义乌人,书法研究生,上海市形势政策教育研究会会员,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