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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卧羊听风 于 2024-8-4 10:49 编辑
慈善工作本来就不是一个容易做的工作,结果又出了这么一档子事。
中华儿慈会,需要极高的信誉,才能得到广大群众认同啊!
如今河南负责人雷克,要求患儿母亲陪睡才能给钱。这造成,儿慈会多大的信誉损失啊。
这母亲本身,就已遇不幸,还要遭雷克这种人坑害。对她来讲,要怎样看待这个社会啊?
要我们这些日日捐款给儿慈会的人,如何看儿慈会呢?
良心何在啊?
儿慈会,首先 要检讨。1中华儿慈会总负责人,应更换。
2、财务制度要重新修订。
3、刑法要加重处罚力度。如果既贪污了善款,又借机污辱了妇女,造成慈善组织重大信誉损失应当判处死刑。
对慈善组织来说,最重要的资本无疑是信誉和公信力。信誉和公信力一旦散失,下次筹款就不好筹了。
也会引来无数的网络攻击。这种重大损失,将影响无数需要救助的患儿。因此,对雷克判处死刑,也不为过。
对慈善行业,损失太大了。
儿慈会给付钱,是由雷克个人给出去的吗?那不是为贪污提供了方便之门?
怎么不是银行转帐?或者,由 会计部门多人审核管理?
就雷克一个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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