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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5-3-19 14: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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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稠 于 2025-3-19 16:56 编辑
我于2024年6月24向金华市税务稽查局(电话057982309000)递交了举报义乌市路比户外科技有限公司恶意偷逃国家税款的举报材料,20224年8月26,我又向金华市税务稽查局递交了补充材料,但税务局迟迟没有给我答复。直到2025年1月,我致电询问,其告知,我于2024年8月快递递交的材料直到2024年12月才被发现,然后才移送到义乌税务稽查局进行查证。2024年3月18日,我致电查询案件处理结果,义乌税务稽查局回复,经查证,路比公司没有任何偷逃税款的问题。我再问金华税务稽查局和税务稽查大队,那在2024年6月以来我举报期间,路比公司有没有私下向税务局补缴税金,我的问题提出后,金华市税务稽查局以及税务稽查大队都含糊其辞不予正面作答。请国务院下令严查此事,是否税务部门在接到群众的有效举报后,却不秉公处理,和恶意偷逃税款的企业主暗通曲款,狼狈为奸,致使犯罪人员逍遥法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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