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与受害者信息:
1. 受害者:朱亚芳,1952年5月1日出生,自2016年起入住义乌市怡乐新村养老服务中心。2. 护理等级:特二级护理,需喂食、喂水,且饮用水应低于50℃或采取防烫措施。
事件经过:
1. 时间:2021年7月30日早上5点左右。2. 护理人员违规:未履行喂水义务,将高温开水放置床边。3. 后果:朱亚芳自行喝水被烫伤,怡乐新村未及时送医,自行处理治疗。4. 恶化:8月13日早上通知家属,朱亚芳昏迷,需转院抢救。3. 事件结果:1. 死亡时间:2023年9月1日。2. 死因:烫伤引发感染性、多器官衰竭,呼吸衰竭。4. 责任与诉求:追究养老院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朱亚芳老人的悲剧,绝非偶然,而是义乌市怡乐新村养老服务中心多个环节上严重失职、漠视生命的结果,其责任清晰明确:
1.直接违规操作:
严重违反护理规范,将高温开水直接放置老人床边,这不仅是疏忽,更是对“特二级护理规程”的严重漠视。
危险源管理失控:将高温开水置于无法自理、认知能力受限的老人触手可及之处,等同于将危险品置于其身边,养老院未能履行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
2.应急处置严重延误与不当:
未及时送医:事故发生后,怡乐新村养老服务中心未第一时间送医救治,而是安排养老院医生“自行处理治疗”。对于大面积烫伤(尤其对高龄体弱老人
而言),这一决定直接错过了烫伤救治的黄金时间,为后续感染和恶化埋下巨大隐患。
3.隐瞒病情,延误救治:从7月30日烫伤发生,到8月13日老人已陷入昏迷才通知家属要求转院,期间长达半个月,养老院严重隐瞒老人伤情的真实情况
和严重程度,剥夺了家属及时介入,选择更好治疗方案的权利,导致病情被严重耽误,这种行为极其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