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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建议取消精神病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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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5: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精神病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  享受着法外特权,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都规定 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 应当免除其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这就导致了精神病人无法无天

像有的双向情感障碍或者是精神分裂者患者在实施犯罪的时候,他们都是知道这个法律漏洞的  所以才敢于去犯罪比如杀人强奸等

一旦他们知道精神病人没有法外特权不受法律保护 他们反倒是不敢犯罪了

而且我也建议,像精神类病医院最好还是国有化。

因为一旦民营进入精神病院,医院进入私有化  那资本获取利润最大化势必会导致很多正常人被精神病

因为一旦正常人被怀疑精神病的话,他是没有任何办法去证明自己是没有精神病。而民营医院为了赚钱,管你有没有精神病,住院住进来缴费就是了。

 

美国在上个世纪也做过这样的社会学实验   具体百度都可以查得到

美国社会学家安排一批正常的学生,他们是正常人 让他们伪装是精神病  结果精神病院全部都收押了

精神病院后面表示会严格排查  并且信誓旦旦的说,这批人绝对是精神病。  结果社会学家告诉他,并没有安排任何学生去伪装精神病。

我这里复述的比较简单,具体网上可以查到的 有兴趣百度一下

 

正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规定的精神病人 在不能辨认和控制控制行为的时候不受法律者追究。公安机关在受理的时候就很喜欢把怀疑  精神有问题的人送到精神病院

而且为了简单也不做司法鉴定,就直接送

那么一旦是公安进入精神病院,精神病人想出来就很难了。正如我上文所说的,你正常人怎么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呢?因为你不管怎么说话 精神科医生只当做你是幻觉 幻听妄想   是精神病的症状发作而已

所以精神病通常用于ZZ迫害 也就是所谓的被精神病

 

像我本人也是饱受这个法律条款的困扰  像我都做过司法鉴定,鉴定为智商和精神正常负有完全刑事责任的人

都能被义乌福田派出所多次怀疑是精神病扬言威胁要送到精神病院

然而民不与官斗,我们别说跟官员斗了,跟民警 警官斗也斗不过 

所以要我说直接取消这个法律条款保护  这样公安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的时候也显得轻松许多。

公安哪怕你犯法呀,公安就怕你脑子有病不好处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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