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升,1800元……”夜色下,义乌市第二人民医院西侧停车场弥漫着浓烈的柴油气味,一辆油罐车正向另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加注疑似柴油,现场俨然一个简易的“移动加油站”。
这自以为隐蔽的一幕
“恰巧”被市公安局佛堂派出所的民警发现
并根据应急管理赋权事项
将线索移交给了佛堂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目前
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是佛堂镇近日查获的一起涉嫌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案件。
根据2022年10月13日应急管理部等十部委发布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所有柴油均列为危险化学品,其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环节均需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规定进行。而上述油罐车车主高某无法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涉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

执法队员依法对涉案的油罐车及罐体内剩余的疑似柴油液体实施了查封扣押,并取样送检以进一步确认液体性质,同时对涉事油罐车车主进行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如果检测结果确认为柴油(危化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高某将面临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柴油作为易燃液体,非法储存、运输和加注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在医院、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一旦发生泄漏,引发火灾或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广大市民若发现
身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
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等线索
请立即拨打96150热线进行举报
共建共享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 源:义乌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