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方黎明隐行十九年的见义勇为事迹在浙江省义乌市苏溪被人们传颂。
2004 年 10 月的一天(最好明确哪一天),方黎明一行26人外出疗养。乘坐包头至宁波班列在山西大同上车时,正帮助坐在同一排同事黄关法放行李的他,突然听到身后传来黄与另一个男子“吵架”的声音,以及一女子帮腔声。
当时我们一起的男同志几乎都站起来了,只见黄关法用右手手按住了右边的裤袋,伴随“瘦高个”从黄的口袋中一抽手,十几张百元大钞落在了地上。与此同时,车厢另一头还有几人使劲地挤过来.....。“是抢劫?”就在“瘦高个”挥拳猛击黄的同时,不容多想的方黎明一拳将行凶者撂倒在座位上。
就在这时,“瘦高个”掏出匕首向方黎明猛刺过来。说时迟、那时快,方一侧身让过刀锋,紧接着一记右手钩拳重重打在对方的太阳穴上,致使其刀应声落地......。在同行协助下将凶手制服,也镇住其同伙。
在乘警带走“瘦高个”之后,包头市铁路公安警察找到义乌市地方税务局人事科长吴英明核实情况后,赞扬方黎明同志见义勇为的义举,感谢他及同行者协助打击了车匪。
今天,虽然此事件已过去多年,但是,方黎明面对抢劫者手中的尖刀敢于见义勇为的精神永远值得传颂,值得每一位直直者学习;同时,用铁铮铮的事实告诉人们一个道理——邪不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