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反映义乌市城西街道龙山雅苑8幢2单元904业主在公共水井房私拉电线私接水泵,噪音扰民问题,该业主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35条之规定。
对如此明显违法行为,城西街道办不作处理,任由违法现象和事实的发生和存在!我曾不止一次向本地12345申诉并提醒义乌市城西街道办,该904业主家水压低系其在公共水井房安装前置过滤器及其家里装修不合理所致,希望城西街道办秉公处理,要装水泵安装到自已家里去,不可以违法装在公共水井房等情况,遗憾的是该街道办依然公式性的回答,未作回应!我也一再重申希望该街道办给我回个电话,可时至今日,距第一次投诉已一星期,未有任何人给我来电解释!
今天上午9时,我拨打110,明确说明904业主违法行为,并将在网上查询类似案件处理结果说明(网上可以搜到很多类似私接水泵扰民的案例),可笑的是110接线员居然说他们管不了(我有电话录音,也在电话里告诉接线员我在录音的)!
对于违法行为,12345和110都不作为,和稀泥,这是一个文明城市应有的现象吗?作为普通市民真的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