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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1 10: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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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户可以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予以发证。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包括:
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
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
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
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
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无住房。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查阅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或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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