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为了明确公务员的范围,中组部对公务员进行了明确定义,包括以下八个类别的人员: 1、各级党的机关工作人员; 2、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3、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 4、各级政协机关工作人员; 5、各级审判机关工作人员; 6、各级监察机关工作人员; 7、各级检察机关工作人员; 8、各个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工作人员 只有在这些机关工作的人员才能被称为公务员,其他机构或部门的人员则不属于公务员。 被视为真正的公务员,还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必须依法履行公职、必须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必须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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