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布告称: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犯龙佩柱已于当日被执行死刑。
布告显示,龙佩柱,男,汉族,1963年9月21日出生于湖南省隆回县,大专文化,住隆回县桃洪镇,系隆回县某中学教师。2016年4月至2020年10月,龙佩柱利用担任该校两届初中班主任的地位,在该校教学楼其办公室兼宿舍、新宿舍楼、其家中等处,采用暴力、胁迫、利诱等手段,长期强奸女学生肖某(时年13岁)、孙某1(时年14岁)、孙某2(时年12岁)、刘某某(时年14岁)、杨某某(时年13岁),造成3名被害人罹患精神疾病,其中1名被害人自杀自残、2名被害人自残等严重后果。龙佩柱还强制猥亵女学生孙某2、曾某某(时年13岁)、王某某(时年14岁)。
龙佩柱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龙佩柱利用教师身份长期多次强奸3名幼女、2名未成年少女,造成3名被害人患创伤后应激障碍,严重损害被害人身心健康,严重践踏法律和伦理道德底线,犯罪性质、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此外龙佩柱还利用教师身份猥亵2名幼女、强制猥亵1名未成年少女,应依法严惩。经本院一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对龙佩柱以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和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程序报请复核,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龙佩柱的死刑。邵阳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2023年12月1日在隆回县将龙佩柱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邵阳中院在布告中称:“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们长期的工作方针。利剑护蕾,人人有责,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共同守护祖国的明天!”
此前已被通告丧失教师资格
2023年4月3日,隆回县教育局网站发布《关于龙佩柱丧失教师资格的公告》,该公告显示,根据《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龙佩柱丧失教师资格,教师资格丧失日期2022年7月22日。
律师:彰显了法院“零容忍”的态度
针对此事,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邵克律师告诉九派新闻,根据《刑法》规定,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或者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龙佩柱作为中学教师,本应为人师表,却利用教师身份,长年持续奸淫多名未成年女生,包括多名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造成3名被害人罹患精神疾病,其中1名被害人自杀自残、2名被害人自残等严重后果,严重践踏了法律和社会伦理道德底线,性质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从重处罚,对其适用死刑符合法律规定。
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发布典型案例强调,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或者便利条件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犯罪性质、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绝不姑息。
龙佩柱案就属于性侵未成年犯罪罪行极其严重的典型,该案的判决结果也彰显了人民法院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严惩处”的鲜明态度。
来源:浙江经视综合中国新闻社、澎湃新闻、隆回县教育局网站、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