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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12月18日,涉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对记者称,狗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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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9 18:36: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12月18日,涉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对记者称,狗主人是小区商铺业主。此前,物业和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告知狗主人,养狗要拴绳,黑狗不适合养在小区及附近,“我们没有强制措施,只能提醒,社区应该也向职能部门反映了。”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湘潭市城区犬只管理工作由公安、民政、农业农村、市监、卫健、城建、城管七个部门管理。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显示,养犬人不得驱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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