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为更好地满足缴存人租赁住房及购买刚需、改善型住房需求,对住房公积金若干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政策将优化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家庭成员在义乌无其他成套住房的,执行首套利率;已有一套的,执行二套利率;已有二套及以上的,不予受理;在全国累计可申请两次规定不变。
政策还对贷款额度进行优化。其中,职工家庭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中倍数动态调整从原先的10倍调整至15倍;农村宅基地自建房贷款额度按2500元/平方米的标准和审批的层数(地下室算一层)计算。
政策明确,在义乌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允许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账户内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资金统一打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账户。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的,允许缴存人按不超过份额申请购房提取。
此外,政策还针对灵活就业群体、多孩家庭、高层次人才、新市民、青年人等实行政策优化。如对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灵活缴存、灵活提取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多孩家庭上浮贷款额度,对无房租赁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提高提取额度等,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