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0日9时许,金华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G1512甬金高速义乌东收费站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驾驶员存在驾驶时使用手机的违法行为。
民警在进行依法处罚时发现,该车辆检验有效期止2021年10月,已脱检2年多,该车还存在82条未处理的电子监控违法行为。
据了解,驾驶员刘某平时对车辆疏于管理,多次电子监控违法未及时处理,刘某以为车辆是6年审一次,依然侥幸使用车辆。最后,民警依法扣留该机动车,并对刘某进行批评与安全教育,使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驶员使用车辆,可通过下载注册“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及驾驶证相关信息,应特别关注车辆检验有效期限,及时处理交通违法,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来源:中国义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