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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义乌一摊主,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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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5 13:57: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近日,后宅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对后宅街道某处广场进行巡查,在对流动摊点进行文明劝导时,发现某杂货摊主神情异常紧张,货架陈列也十分奇特。“你好,这张桌子下面摆着的是什么啊?”执法队员对摊点上有意遮盖的物品进行询问,摊主一时无法回答,更加重了执法队员的疑问。为消除疑虑,执法队员进一步检查,很快在其摊位下面发现了“小金鱼”“仙女棒”等款式多样的烟花爆竹,数量多达12箱。执法队员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该摊主无法提供《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属于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经营,且售卖的烟花爆竹是从其他县市运入我市,执法队员即对清查出的烟花爆竹进行查扣,并将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据悉,上述被查扣的烟花爆竹属于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经营者不仅须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其运输行为还要取得相关道路运输许可。目前该商贩未经许可从外县市运输烟花爆竹进入我市贩卖的行为,已被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治安拘留。眼下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也迎来了旺季。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利益,在公共场所、线上朋友圈等渠道贩卖烟花爆竹,此类产品缺乏有效监管、产品质量存疑,存放、使用都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执法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正规的门店,选购时要查看产品的使用说明以及是否有合格标志。一旦发现违规贩卖烟花爆竹行为的,请立即向应急或公安部门举报。

来源 义乌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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