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年前在农历12月份发了年终奖,后来我觉得在这个公司感觉不想干了就跟老板说了,老板说辞职需要提前3个月说,后来我就说那现在开始说就到3个月好了,12月份是比较忙,所以我们基本上天天都在加班加到晚上12点以后,有时候甚至加到二三点钟,所以感觉太辛苦太累了,这样也就一直干下去,到了年后,刚刚开始是比较空的,老板说同意太辞职了,年前扣了一个月的工资要在年后才发的,所以我离开了之后有20半个月差不多发了工资,居然给我扣了2千块钱,说是年前的年终奖发多了,要扣2千,本来每年过年去的第一天都有500红包,今年也集体没有了,大家说说老板这样做合理吗?